[摘要] 本周即将到3·15消费者维权日。近年来的3·15消费者维权活动中,房地产方面的投诉与日俱增,这不仅经常发生在商品房和二手房的买卖领域,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物业、装修、停车位等棘手的延伸领域。
本周即将到3·15消费者维权日。近年来的3·15消费者维权活动中,房地产方面的投诉与日俱增,这不仅经常发生在商品房和二手房的买卖领域,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物业、装修、停车位等棘手的延伸领域。
然而,众所周知的是,维权的难易取决于市场是买方还是卖方。前些年,房价一个劲地上涨,开发商(卖方)对购房者(买方)说的最硬的一句话是:大不了你退房,我全额返还你房款加利息。去年开始情况出现的戏剧性的转变,最令人印象深刻的“维权”变成了老业主对降价打折的开发商兴师问罪,要求他们按新的价格退还“差价”。真可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房产是个综合性的商品,牵涉方方面面的东西很多,又难以标准化,因此想要一劳永逸地解决消费者权益问题,是不切实际的。但就作为仲裁中间人的政府一方而言,无论买方与卖方各自有多少特殊情况,双方之前达成的合同仍是根本。
当心白金卡、VIP卡
→中消协提醒:
明码实价签好合同避免损失购房面 对优惠营销别图便宜
办白金卡可以“交1万顶3万用”,还可以参加摇号,凭号抽签选房。也就是说,优惠还是其次,如果不办理这个白金卡,可能你连参加摇号、购房的资格都没有了。“3.15”即将到来之际,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消费提示,提醒购房者不要贪图便宜,要明码实价交易,签好购房合同。对于不办卡就不能参与摇号等限制性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目前,有关办理“白金卡”、“VIP卡”优惠卡购房中存在问题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主要问题存在几方面:
■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违规通过办卡方式变相销售;
■办卡开具的是“信息服务费”等,最后不能计入房款,一旦出现退房纠纷,这部分财产权得不到保障;
■这种办卡优惠的手法多是以电子商务模式出现,通过互联网组织营销,这些网商或没有中介、居间资格,或涉嫌违反税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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