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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聊聊买房陷阱 双方达成合同仍是根本(图)

东方网  2012-03-13 10:02

[摘要] 本周即将到3·15消费者维权日。近年来的3·15消费者维权活动中,房地产方面的投诉与日俱增,这不仅经常发生在商品房和二手房的买卖领域,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物业、装修、停车位等棘手的延伸领域。

 

有关违规售房、办卡退款难等问题被媒体曝光后,部分网商一度停止了此类经营行为,但是从近期的情况看,又有新的手法,特别在二线城市,如从推出“1万抵5万,2万抵10万”,变成了“交一万顶六平方米”的“平米运动”和“团购卡”等形式,实际性质则与“白金卡”、“VIP卡”是一样的。

针对以上所谓的办卡优惠现象,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注意以下事项:

商品房销售必须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 住建部在2010年4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商品房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楼盘未定价就先给客户办“白金卡”、“VIP卡”等行为违反了发改委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规定。不利于消费者进行价格比较,影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实现。中消协表示,应通过有资质的商品房经营者购买房屋,明码实价交易,签好购房合同。

对于不办卡就不能参与摇号等限制性行为,消费者要理性看待这种人为制造销售紧张、蓄客涨价的手法,必要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同时中消协建议有关行政部门也要加大监督查处违规销售商品房行为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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