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3.15包头房产消费 购房你遇到这些烦恼事了吗

包头晚报  2012-03-15 10:50

[摘要] 每年,在央视“3·15”晚会的投诉统计中,关于房地产行业的投诉总是位列前三位,房产维权一度成为楼市关注的焦点。随着2012年“3·15”的到来,“消费与安全”再次成为房地产市场的热词。

 

贷款办不了

买主遭遇被“退房”

2010年1月5日,家住张家营村的乔女士以3450元/平方米的价格在昆区胜利佳苑购买了一栋建筑面积为134.08平方米的房子,总房价为462500元。可是,一年过去了,开发商却通知原本办银行按揭贷款的剩余房款要一次性缴清,否则就退房。经记者调查,乔女士所购买的房屋为“小产权房”,因此无法办理贷款。

东河区回民法律服务所主任赵瑞说:“在这起购房纠纷中,交易的房屋是属于人们经常提及的‘小产权房’。根据我国对‘小产权房’的相关规定,‘小产权房’是不能上市流通的,也无法办理个人产权。依据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小产权房’只能在集体组织内部流转。其次,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如果未向乔女士说明房屋的产权问题,就属于隐瞒事实真相,属于违约行为。开发商要收回房屋,须向乔女士返还50%房屋首付款及相应同期银行利率利息;同时,对于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乔女士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如果开发商拒不履行其义务,乔女士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强迫收费拿钥匙

消费者可维权

期盼已久的新房终于交工了,但市民何先生却迟迟拿不到钥匙。原来,要住进新居,需要预交一大笔费用,其中包括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各种日常费用和保证金,并签署一份和物业有关的装修协议,而上面的条款都是约束业主的,对于甲方违约,却没有丝毫约束力。

有过买房经历的业主都有同感,为了拿到钥匙,处于被动局面的消费者不得不被动消费,向开发商作出妥协,签订一些不合理的协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业主在同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应坚持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不能设立一些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条款。

3.18看房团报名

【相关新闻链接】

包头公交步入智能时代 力争打造半交通圈

三月包头楼市刚需热 低价房成为市场"香饽饽"

3.15包头房产消费 购房你遇到这些烦恼事了吗

两会委员热议楼市调控 房地产业亟需长效机制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包头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