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国家审计署公布的《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18个省会和直辖市,有17个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来偿债,比例高达95%。数据说明,上述地方政府2012年可支配土地出让收入尚不足以偿还其对应债务,即“入不敷出”。
近期,国家审计署公布的《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18个省会和直辖市,有17个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来偿债,比例高达95%。2012年6000亿的土地出让净收入连支付地方债的年利息都不够。
虽然国家审计署在6月10日公布的《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下称“《审计结果》”)中谈到土地财政时言简意赅,但与2010年审计署对地方债的全面审计对比,数据表明了几个现实:2010年底,政府性债务大约有40%要靠土地来偿还,而现在,部分地区这一比例已经超过一半,地方政府债务偿还高度依赖于土地;但与此同时,土地出让收入增幅在下降,部分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越来越不能满足偿债需求,偿债压力正进一步加大。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尽管土地财政成了地方债的救命稻草,由此也使得高房价居高不下、泡沫难破,但土地财政模式正逐渐进入低潮,地方债危机爆发风险日益加剧,而一旦地方不能根本开源节流解决债务问题,那么债务危机的爆发恐将不再是一句空话了。
抽样调查95%省会、
直辖市靠土地偿债
《审计结果》虽然不是我国地方债的全貌,但该审计调查抽取样本[消息价格户型点评]为15个省、3个直辖市本级及其所属的15个省会城市本级、3个市辖区,覆盖了一半以上的省级地区和省会城市,采集样本较广泛,具有代表性。
审计署“抽查”发现,部分地方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增长。2012年底,4个省本级、17个省会城市本级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7746.97亿元,占这些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的54.64%,比2010年增长1183.97亿元,占比提高3.61个百分点。换言之,不少地方都以土地出让收入来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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