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产税试点扩容时间表已经明确,国务院与地方政府的上下互动勾勒出了决策的流程。房产税为地方税,试点征收的收入属地方财政收入。一些专家称,从试点的数据来看,房产税还难以成为地方主要税源。
昨天,本报记者向深圳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求证获悉,该局已经就类似传闻予以澄清。上周,深圳媒体援引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杨龙的话称,深圳尚未收到任何关于房产税试点的通知,何时开征仍是未知数。
深圳一名房地产业内人士向本报表示,开征房产税的目的不同,决定着征税模式和技术手段的不同,但总体而言,深圳开征房产税的技术条件基本具备。
他曾参与深圳存量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的政策制定,其称,最近深圳市并无进行开征房产税的相关研究和政策制定,是否进行试点仍不得而知。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今年2月份对本报记者表示,据其了解,有6~8个城市在做试点储备。
据上述财税系统人士透露,房产税试点和地方主政领导的思路有关,一般来说方案由地方拿出,最终由国务院拍板。
对于是否已经有新增试点城市纳入决策范围或已上报方案,知情人士表示不得而知,但就具体的决策流程,他称,一般而言,地方上报的方案属于加密文件,会直接送给包括国税总局在内的相关司局或者领导。
按照2011年的试点经验,房产税具体征收办法由地方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上海市政府当时表示,准备工作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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