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家审计署网站12月30日发布《2013年第32号公告: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以下简称《审计结果》)显示,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万亿元。这也是我国首次摸清政府债务底数。
20万亿元:中国首亮债务家底
总体风险可控对外依存度低 多靠卖地还债
根据国家审计署网站12月30日发布《2013年第32号公告: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以下简称《审计结果》)显示,2013年6月底,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万亿元。这也是我国首次摸清政府债务底数。
此外,“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2.9256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6.6504万亿元。需要注意的是,三种债务类型有很大差异,只有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才是政府债务,不能将政府性债务等同于政府债务。
此外,《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0.5789万亿元,比2010年底增加38679.54亿元,年均增长19.97%。其中省级、市级、县级年均分别增长14.41%、17.36%和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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