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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首倡者:以房养老试点并非是政府行为

中国经济周刊  2013-10-09 08:59

[摘要] 日前,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以房养老”首倡者孟晓苏: 两因素使民众担心“以房养老”变味

当“住房”和“养老”这两个最能触动老百姓神经的词汇碰撞在一起,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就在所难免了。

日前,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中国经济周刊》时间采访了“以房养老”的首倡者——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详见今年第37期《孟晓苏:“以房养老”有五大好处》)。

文章刊发后,受到读者和网友强烈关注,引发社会各界一场关于“以房养老”在中国到底是否可行的大讨论,其中争鸣声不断。9月24日,孟晓苏再度接受本刊专访,公开回应民众疑问。

“以房养老”比“卖房养老”更有保障?

上海市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本市城乡居民养老意向调查报告》显示, 逾七成受访者赞同“以房养老”。仅有26.9%受访者不赞同“以房养老”,反对原因是:“以房养老易激发家庭矛盾。”

除上述调查,也有媒体对“以房养老”进行了调查统计,其结果让人大跌眼镜,约90%的老百姓选择了“NO”。

同样是调查,数字却大相径庭。对此对立结果,孟晓苏有自己的看法,“其他媒体调查的对象是不是老人很难说,而上海统计局进行的调查,的确针对的是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而且是专业的调查队进行的,更为可信。”

其实,围绕“以房养老”的所有争议,说白了,就是一个“钱”字。孟晓苏曾根据国外标准的“抵押式以房养老”计算得出:“如果老人以评估价值500万元的房屋参保,每月大约可得到2.6万元;如果老人以评估价值200万元的房屋参保,每月大约可得到1万元。”

对此,有一位烟台的网友指出,“200万元,目前存3年定期年利率是4.25%,每年可得利息8.5万元。宁愿卖房子养老,至少我还有200万元本金。”

对此,孟晓苏表示,“卖房养老”在国外也是一种办法。但是有一个前提是,国外养老金本来就很丰富,靠养老金养老根本不成问题,在此情况下,国外老人可以卖房,然后去养老院养老。

“而在我国,尤其是那些只有一套房的老人,如果卖了房,他住哪里?如果通过保险公司做‘以房养老’产品,至少房子老人是可以一直住下去到临终老去。而且在生命期间,还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其他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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