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2010年北京市公布了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监管之后,今年6月6日,北京市住建委再次发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称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按规定达到一定建设进度后按计划支取,开发商支取预售款由原来的4个节点,再增加1~2个使用节点。此外,经适房预售资金也纳入监管。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继2010年北京市公布了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监管之后,今年6月6日,北京市住建委再次发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称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按规定达到一定建设进度后按计划支取,开发商支取预售款由原来的4个节点,再增加1~2个使用节点。此外,经适房预售资金也纳入监管。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本年到位资金为6112.4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其中,金融贷款为1498.4亿元,增长28.3%;自筹资金为1626.1亿元,下降6.9%;定金及预收款为2086.8亿元,增长37.5%。
超过2000亿元的定金及预售款,占到整个房地产开发资金的1/3,“这一政策的重申势必会加速整个市场的洗牌。”高和投资金融分析师李慧忠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在开发商所有的资金链中,相当一部分核心来源是通过预售实现的,“这将会影响到接下来开发商拿地及推盘的策略。”
新增加1至2个支取节点/
预售资金的监管,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并非新政策。早在2010年,《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就曾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对其中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资金实行重点监管,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
而对比6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办法》,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按规定达到一定建设进度后按计划支取,开发商支取预售款由原来的4个节点,再增加1~2个使用节点。此外,经适房预售资金也纳入监管。新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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