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12年起,包头市所有在建和即将开工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单体建筑山墙外必须安装永久性标牌。这是记者近日从包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的。
从2012年起,包头市所有在建和即将开工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单体建筑山墙外必须安装性标牌。这是记者近日从包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性标牌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垦区危房改造安置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同时,包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还要求,2012年包头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必须于9月底前全部开工,11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任务。施工单位,尽快办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规划、土地、建设等前期手续,并建立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协议明细纸质和电子版档案(包括2010年和2011年项目)。
此外,2012年还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纳入包头市工程建设领域重点监管体系,对设计、材料、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设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专户,及时下拨各级补助资金和租金补贴,并按规定用途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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