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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青山区明大颐园回迁安置房一房二卖?

北方新报  2014-05-27 06:00

[摘要] 5月23日,明大颐园多名回迁户向本报反映,他们的拆迁安置房被开发商卖了。

明大颐园

拒绝拍照

名次解释: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5月23日,明大颐园多名回迁户向本报反映,他们的拆迁安置房被开发商卖了。

当日,记者见到了10余户回迁户,其中怀疑自己房子被一房二卖的李先生告诉记者:“2011年9月1日,我与开发商签订了《明大颐园项目回迁户安置协议》。协议中,我认购了开发商‘明大颐园楼盘’4号楼804号房,预测面积88.72平方米,其中80平方米为回迁免费补偿面积,剩余8.72平方米按照市场价格购买,又付给开发商54632.98元。按照约定,开发商定于2012年12月31日交房,可一直拖到现在都没交,直到今年5月,我到房管局去查,结果被告知房屋已属第三方,我这才得知自己的房子被开发商卖了。”

青山区幸福路16号街坊武银福村原本是一片平房区,后经拆迁开发,现已建起4栋高层住宅楼,名为明大颐园。当初,平房区的拆迁户与开发商———包头市明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大地产)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书》,在协议中,拆迁户选定了明大颐园4栋高层住宅楼的房子,可经过近3年的等待,眼看就要领钥匙入住了,他们却发现房子已经被开发商卖了。记者了解到,2011年3月,明大地产开始动员拆迁,2011年9月1日,开始与拆迁户签订《明大颐园项目回迁户安置协议》,此份协议中详细说明了拆迁户选订的明大颐园房屋楼层及房号,其中80平方米属拆迁补偿面积,其他超出面积按照市场价格购买,并将超出面积的房款交于开发商。2014年初,明大颐园部分业主开始领钥匙交房,但回迁户的钥匙迟迟领不到,直到5月中旬,有回迁户发现自己的房子已被其他人装修,这才得知房子已经被卖并且过户。

几位回迁户告诉记者:“据不完全统计,明大颐园共有25户回迁户38套房子,其中不少于10套已被开发商卖给了第三方。此外,就明大地产安置回迁房未经回迁户同意被再次出售的情况,我们曾于5月12日向包头市房产监察支队举报,可明大地产负责人表示原安置房号是施工号,同网签房号不一致,但经过相关部门调查后发现,明大地产未出售住宅仅剩9套、商业住宅11套、车库4套、办公1套,这些剩余住宅根本没有回迁户的房子。”

随后,记者来到明大颐园,看到位于青山区幸福南路与少先路交会处南侧共有4栋高层楼房,不少房屋已经开始装修。记者跟随回迁户王女士来到4号楼一单元14层,看到房门已经上锁,王女士说:“这一层只有3户,我当初签的1404房根本不存在。”之后,记者就此事来到明大地产办公楼,一位姓王的法律顾问告诉记者:“我刚来半个月,现在是中新房产的法律顾问,明大颐园和中新房产的负责人都是李总,回迁户的情况我不清楚,情况不了解。李总不在包头,下周才回来。”记者表示需要联系李总采访时,这位姓王的法律顾问拒绝称:“你记者证没有年检,就不应该出来采访。”记者告知今年记者证换证,年检时间延长,但这位姓王的法律顾问不予理会,并掏出手机拍摄记者,说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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