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严格执行本决议,切实抓好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落实,依法推动和促进这项涉及全市的重大民生工程的有效实施。
8月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严格执行本决议,切实抓好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落实,依法推动和促进这项涉及全市的重大民生工程的有效实施。《实施方案》共分五大部分,分别是基本情况、总体思路和工作计划、征收补偿、资金平衡、组织保障。其中,征收补偿是《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
据了解,《实施方案》总体思路中明确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金融支持、滚动发展”的运作模式,“财政出一些、银行贷一些、企业垫一些、居民拿一些、社会捐一些、上级支持一些”的筹资方式,“先安置后征收”的实施步骤、“异地搬迁为主,局部原地改造为辅,先规划后建设、统筹兼顾居民就业”的工作方式。
工作计划明确了四年总的工作任务。其中:2013年要完成“回购安置房7000套,完成征拆50万平方米以上,开工建设安置房150万平方米,实现安置居民1.15万户、3万人”。2014年,实现安置居民1.4万户、3.2万人;2015年,实现安置居民l万户、2.7万人。
征收补偿遵循“依法、普惠、公平”的基本原则,坚持“征一还一、住房保障、异地安置”三个原则,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先安置,后征收”的方式和“异地安置”为主的政策。对现居住面积低于25平方米的被征收人,安置50平方米的廉租住房,进行住房保障,同时以原住房面积为基数,给予货币补偿,补偿金可参与政府监管的商业产权购买,对这部分最困难群体实行“双保障”,既改善居住条件,又指导就业、创业。对现居住面积在25—50平方米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安置65平方米的安置房,进行住房保障。针对“一房多户、一房多代”中涉及的离退休、低收入双亲或单亲老年人通过廉租住房进行住房保障,其子女实行产权调换。同时,将异地安置区选择在教育、就业、医疗、交通等公共设施齐全和靠近成熟商业或市场周边,切实改善北梁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真正实现既安居又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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