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市城镇中等收入阶层比重为39.1%,说明我市中等收入者比重较低,离中等收入者比重占大多数的发展目标有很大差距,中等收入者的扩张仍处于初期阶段。
国家统计局包头调查队通过近两年对我市城镇居民收入情况调查后发现,目前,我市城镇中等收入阶层比重为39.1%,说明我市中等收入者比重较低,离中等收入者比重占大多数的发展目标有很大差距,中等收入者的扩张仍处于初期阶段。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统计部门提出的城镇中等收入者的划分标准为: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0446元到76747元。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市城镇中等收入者收入的来源是工薪收入,第二是转移性收入,第三是经营性收入,第四是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1.9%、24.5%、11.2%和2.4%。
调查显示,目前我市中等收入家庭生活相对优越,人均居住面积为39.5平方米,高出全市平均水平3.4平方米;44.4%的家庭拥有家用汽车,高出全市平均水平6.8个百分点;而且这部分家庭用于医疗费用、教育投入、交通和通信费用、教育文化娱乐的费用都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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