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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探索宅基地流转制度 为土地制度改革铺路

经济参考报  2013-06-12 09:49

[摘要] 国土部已经考虑在加快完善农村医疗、养老等保障制度的前提下,逐步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专家称试点目标直指“合理放开部分集体建设用地自由流转”

在我国推进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土地制度改革被认为是推进城镇化的突破口。《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国土部已经考虑在加快完善农村医疗、养老等保障制度的前提下,逐步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国土部日前召开内部研讨会,研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土地制度改革。与会人士表示,由于我国存在城乡二元结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难以自由流转。“其结果是,城市建设用地日渐短缺的同时,城乡建设用地却利用粗放,造成大量空闲用地。”

“因此,积极探索城乡自由流动的路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都是今后改革的重点。”上述人士认为,农村的宅基地管理应有所调整,或可考虑先占后销。

事实上,虽然国土部对于宅基地流转试点未明确下达文件或进行审批,但除重庆、成都两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外,浙江、安徽、广东等地也已开始着手进行宅基地流转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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